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亡字第122號民事其他文書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亡字第12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死亡宣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亡字第122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改股)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對失蹤人 楊希曾 (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
Z000000000號、失蹤前戶籍地址:臺北市○○區○○○路0段00號即臺北○○○○○○○○○)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揭示於法院公告處之日起2個月內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
家事法庭法官蔡鎮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9年11月11日
書記官廖素芳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