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60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6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07日

裁判案由:聲請沒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606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怡軒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沒收違禁物(100年度執聲字第319號、100年度執他字第66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拾捌包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葉怡軒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25156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乙案,業經最高法院
100年度台上字第23號於100年1月6日判決確定,其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18小包係違禁物品,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40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法院裁定沒收並銷燬之等語。
二、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又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40條第
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甲基安非他命業經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列為第2級毒品,並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施用、持有,而查獲之第2級毒品,依同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沒收銷燬之。
三、經查,被告因販賣第一級毒品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99年11月17日99年度上訴字第2790號判決,嗣上訴經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3號判決上訴駁回,於100年1月6日判決確定,此有上開刑事判決二份在卷足憑。而被告經判決確定之販賣或施用第二級毒品等犯行之扣案物18小包(成分、數量詳如附表所述),其成分均為甲基安非他命,並經鑑定確認無訛,此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98年1月7日刑鑑字第0970183085號鑑定書1紙在卷可稽,足認扣案物品之結晶體、粉末18小包係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無訛,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之規定,不得持有,確屬違禁物。是聲請人之聲請,核與前揭規定並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而盛裝上開毒品之包裝袋,以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包裝袋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有法務部調查局調科壹字第093623965550號函可資參佐),係查獲之毒品,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是聲請人之聲請,核與前揭規定並無不合,應予准許。至於鑑驗耗損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既已滅失,爰不另行諭知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王秀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張懿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附表┌──┬───────────────────────┐│編號│扣案毒品成分、數量│├──┼───────────────────────┤│一│甲基安非他命2小包,編號A1、A2經檢視均為白色細│││晶體,外觀型態均相似,驗前總毛重49.34公克【包│││裝塑膠袋總重約2.15公克】,隨機抽取編號A2鑑定,│││淨重24.49公克,取0.14公克鑑定用罄,餘24.35公│││克,檢出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四級毒品:毒品│││先驅原料麻黃等成分。│├──┼───────────────────────┤│二│甲基安非他命5小包,編號A3至A7經檢視均為淡黃色│││細晶體,外觀型態均相似,驗前總毛重31.53公克【│││包裝塑膠袋總重約1.64公克】,隨機抽取編號A3鑑定│││,淨重27.14公克,取0.15公克鑑定用罄,餘26.99│││公克,檢出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四級毒品:毒│││品先驅原料麻黃等成分。│├──┼───────────────────────┤│三│甲基安非他命4小包,編號A8至A11經檢視均為白色│││塊狀物,外觀型態均相似,驗前總毛重4.09公克【包│││裝塑膠袋總重約0.84公克】,隨機抽取編號A11鑑定│││,淨重0.36公克,取0.05公克鑑定用罄,餘0.31公克│││,檢出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甲基安非他命1小包,編號A12經檢視均為淡黃色粉││四│末,驗前毛重1.14公克【包裝塑膠袋總重約0.30公克│││】,,取0.06公克鑑定用罄,餘0.78公克,檢出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四級毒品:毒品先驅原料麻黃│││、去甲麻黃(新麻黃)等成分。│├──┼───────────────────────┤││甲基安非他命6小包,編號A13至A18經檢視均為白││五│色晶體,外觀型態均相似,驗前毛重2.04公克【包裝│││塑膠袋總重約1.34公克】,隨機抽取編號A14鑑定,│││淨重0.14公克,取0.04公克鑑定用罄,餘0.10公克,│││檢出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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