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53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53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538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書立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7月27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蔡廷宜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7月27日
書記官林美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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