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簡易庭113年度重簡字第171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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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簡字第1714號

原告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

訴訟代理人 蘇偉譽

被告 楊裕山

楊玉華

楊清勝

楊世達

楊文通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原告於民國113年10月30日具狀撤回起訴,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三重簡易庭 法 官 王凱俐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書記官 王春森

歷審裁判

  • 三重簡易庭 113 年度 重簡 字第 1714 號裁定(113.11.11)[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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