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簡上字第1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確認租賃關係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簡上字第197號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蕭文濱 律師被上訴人台中港務局職工福利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羅豐胤 律師
洪明儒 律師當事人間確認租賃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5年3月8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蔡美華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3月8日
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簡上字第1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確認租賃關係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簡上字第197號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蕭文濱 律師被上訴人台中港務局職工福利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羅豐胤 律師
洪明儒 律師當事人間確認租賃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5年3月8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蔡美華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3月8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