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23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15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2357號原告中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楊盤江 律師被告乙○○兼右一人訴訟代理人丁○○被告丙○○
樓之2訴訟代理人 洪塗生 律師複代理人 李佳蓉 律師複代理人 張克安 律師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5年9月1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王鏗普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9月15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