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9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98號聲請人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宏亮 代理人 徐瑋成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2年2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75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2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許碧惠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3月1日
書記官蔡岳霖┌───────────────────────────────────────────────────┐│支票附表:102年度除字第98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票面金額│支票號碼│發票日期││號│││(新臺幣)││(或到期日)│├─┼─────────┼─────────┼─────────┼─────────┼─────────┤│1│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626元│ZT0000000│101年7月5日│││司謝宏亮│份有限公司內湖分公│││││││司││││├─┼─────────┼─────────┼─────────┼─────────┼─────────┤│2│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887元│ZT0000000│101年8月6日│││司謝宏亮│份有限公司內湖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