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重訴字第7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七一四號
原告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左營分行法定代理人戊○○訴訟代理人庚○○被告 祝揚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設高雄市○○區○○○路兼法定代理人乙○○被告甲○○○被告丙○○被告丁○○被告己○○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吳為平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一日~B法院書記官蔡進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