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62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6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08日

裁判案由:返還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六二三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八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王慧娟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八日~B法院書記官沈建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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