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8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八六六號
聲請人甲○○代理人 張雲仙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一六三四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二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黃若美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二日~B法院書記官劉德壽~F0~T40┌─────────────────────────────────────┐│股票附表:│├─┬─────────┬─────────┬───┬───┬───┬───┤│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宏發半導體科技股份│八七ND00六五六││壹張│壹仟股││││有限公司(原名宏測│九八—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宏發半導體科技股份│八七ND00六五六││壹張│壹仟股││││有限公司(原名宏測│九九—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宏發半導體科技股份│八七ND00六五七││壹張│壹仟股││││有限公司(原名宏測│00—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宏發半導體科技股份│八七ND00六五七││壹張│壹仟股││││有限公司(原名宏測│0一—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宏發半導體科技股份│八七ND00六五七││壹張│壹仟股││││有限公司(原名宏測│0二—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