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533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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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53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5338號聲請人杰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顏俊新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張天林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票號CH0000000之本票原本乙紙。
二、確認附表本票票號「CH0000000」之票號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三、確認利息起算日「107年3月21日」起算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利息應自提示日起算)
四、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8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