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聲再字第52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聲再字第52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再字第525號再審聲請人即受判決人 趙旻韜 上列聲請人因偽造文書案件,對於最高法院100年度臺上字第6166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0日第三審確定判決(原審案號:本院99年度上更㈠字第174號),向最高法院聲請再審,經最高法院函送本院,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再審之聲請駁回。
理由
一、按聲請再審,由判決之原審法院管轄。判決在第三審確定者,對於該判決聲請再審,除以第三審法院之推事(法官)有第420條第5款之情形為原因者外,應由第二審法院管轄之。
刑事訴訟法第426條第1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本案再審聲請人趙旻韜,以最高法院100年臺上字第6166號確定判決,有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之再審事由,向最高法院聲請再審,經最高法院認應由本院管轄,函送本院,合先說明。次按因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之判決者得聲請再審,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固定有明文。惟所謂發現新證據係指該證據於審判時已經存在,為法院及當事人所不知,不及調查斟酌,至其後始行發見者而言。倘該證據於審判時雖已存在,僅因當事人於審判時未提出於法院,而事後以此為聲請再審之理由,自與該款聲請再審之要件不合。且就該新證據,以不須經過調查程序,從客觀上觀察即顯然可認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而對受判決人為無罪之判決者為限。因此受理再審聲請之法院,應就聲請再審理由之所謂新證據,是否具備事實審判決前已經存在,為法院及當事人所不知,事後方行發見之「嶄新性」,及顯然可認足以動搖原有罪確定判決,應為無罪判決之「確實性」二要件加以審查,二者不可或缺,倘未兼備該二種特性,即不能據為再審之原因(參看最高法院91年臺抗字第20號、100年臺抗字第88號裁定)。
二、聲請意旨略以:㈠告訴人 喻曉霞 提出大量量化且脫離訴訟主題之煙霧內容,迷離偵查、審理之人,對伊以司法為工具進行法律攻擊,致使本案陷入判決上錯誤。而法院並沒有依據正當法律程序為審理而為告訴人喻曉霞背書,真相沒有發現,此由證人 蔡善璽 於偵查中之證述可證;㈡伊於民國(下同)100年8月1日送最高法院之上訴補充理由狀中,附有告訴人喻曉霞在另案訴訟不實告發之證據,然最高法院在100年臺上字第6166號判決中,對於上開新證據並沒有提及,也沒有說明為何不採用,顯見最高法院對於其前次最高法院99年臺上字第2209號判決內容有不清楚之矛盾。且該確定判決認伊對第二審判決「仍執陳詞為與原判決採證認事無關之事項片面指陳」,並無具體事實說明,僅以上列言語搪塞,亦屬偏見、先入為主,而該判決認伊行使偽造私文書「足生損害於他人」,亦屬沒有證據支撐之事實,又「累犯」之說從何而來,亦屬莫名,若以本案一慣性而言,累犯並不存在;最高法院顯係對於案情瞭解不夠深入,而為與第一次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之判決相互矛盾;㈢現伊再次補送告訴人喻曉霞所發出之臺視套房投資大廈管理委員會第五屆管理委員選舉結果公告以為新證據,依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聲請再審云云。
三、經查:
㈠、聲請人趙旻韜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經本院99年上更㈠字第174號判決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又1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上訴後,經最高法院100年臺上字第6166號判決駁回上訴確定,有該判決在卷可稽。而觀諸趙旻韜本件聲請再審之理由狀,其聲請再審案號之記載為「最高法院100年臺上字第6166號」,且於理由狀中將該判決之內容逐一抄錄並為指摘,並以該判決影本為附件,此有刑事聲請再審理由狀在卷可稽。足認趙旻韜係以最高法院100年臺上字第6166號確定判決為聲請再審之對象。
㈡、究其上開聲請理由無非係就原確定判決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再為爭執。且聲請人提出之臺視套房投資大廈管理委員會92年6月20日之公告資料,雖係於審判時即已存在,然該公告既屬公開資訊,且聲請人自承於100年8月1日已提出於最高法院,故上開證據非聲請人於判決前所不知,致未能提交法院調查斟酌之證據,依前揭說明,核與刑事訴訟法所定發現確實新證據之「嶄新性」要件不符。況上開資料係公告臺視套房投資大廈管理委員會第五屆管理委員選舉之結果,核與聲請人所犯於95年11月28日盜用該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印章,偽造該管理委員會開會通知之私文書進而行使之犯行無涉,故亦與確實新證據之「確實性」要件不合。綜上,本件聲請再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34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5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沈宜生
法官陳坤地法官林明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徐仁豐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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