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103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0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返還房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三六號
原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法定代理人 施志茂 被告甲○○即吳聲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八月三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九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白光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九日~B書記官李錦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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