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73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73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738號聲請人 黃秀樺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1年10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9紙,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09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09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1年8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10月2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張俊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3日
書記官林宛儀附表:
┌──────┬───────────┬──────────┬──────┐│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股數││├──────┼───────────┼──────────┼──────┤│1│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089ND0000000-0│1000│││司│││├──────┼───────────┼──────────┼──────┤│2│同上│089ND000000-0│1000│├──────┼───────────┼──────────┼──────┤│3│同上│089ND0000000-0│1000│├──────┼───────────┼──────────┼──────┤│4│同上│089ND0000000-0│1000│├──────┼───────────┼──────────┼──────┤│5│同上│089ND0000000-0│1000│├──────┼───────────┼──────────┼──────┤│6│同上│089ND0000000-0│1000│├──────┼───────────┼──────────┼──────┤│7│同上│089ND0000000-0│1000│├──────┼───────────┼──────────┼──────┤│8│同上│089ND0000000-0│1000│├──────┼───────────┼──────────┼──────┤│9│同上│089NX0000000-0│100│└──────┴───────────┴──────────┴──────┘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