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1年度桃簡字第1255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桃簡字第1255號
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訴訟代理人  王昱翔
被   告  許清輝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本案尚有續
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15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溫宗玲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19  日
               書記官 邱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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