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668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6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0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六六八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男三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歐陽漢菁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沈芳君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