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催字第60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司催字第6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催字第609號聲請人高晃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廖愛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確認發票人晨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之正確姓名為何?(台端聲請狀所載,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不符)。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羅永旻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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