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31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31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1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310號聲請人甲00000000.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5月1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支票拾貳張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原執有如附表所示支票12張,前因被搶而經依法聲請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922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因申報權利期間已滿,且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該支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支票業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92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4月20日屆滿,迄今仍無人申報權利,故聲請人前揭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5月18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明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5月18日
書記官劉音利附表:
~T32┌──┬────────┬──────┬──────┬────────┬──────┬─────┬──┐│編號│發票人│付款人│帳號│票面金額(新台幣)│發票日│支票號碼│備考│├──┼────────┼──────┼──────┼────────┼──────┼─────┼──┤│①│冠喜塑膠有限公司│花旗(台灣)│0000000000│64600元│98年9月30日│AA0000000│││││銀行岡山分行││││││├──┼────────┼──────┼──────┼────────┼──────┼─────┼──┤│②│冠喜塑膠有限公司│花旗(台灣)│0000000000│64518元│98年10月31日│AA0000000│││││銀行岡山分行││││││├──┼────────┼──────┼──────┼────────┼──────┼─────┼──┤│③│冠喜塑膠有限公司│花旗(台灣)│0000000000│54845元│98年11月15日│AA0000000│││││銀行岡山分行││││││├──┼────────┼──────┼──────┼────────┼──────┼─────┼──┤│④│冠喜塑膠有限公司│花旗(台灣)│0000000000│155100元│98年12月5日│AA0000000│││││銀行岡山分行││││││├──┼────────┼──────┼──────┼────────┼──────┼─────┼──┤│⑤│ 劉智榮大眾商業銀行│000000000│6528元│98年9月30日│EA0000000│││││新興分行││││││├──┼────────┼──────┼──────┼────────┼──────┼─────┼──┤│⑥│ 詹阿柳 │高雄縣仁武鄉│000000000│20620元│98年10月5日│FA0000000│││││農會信用部││││││├──┼────────┼──────┼──────┼────────┼──────┼─────┼──┤│⑦│ 洪翠雲 │高雄銀行草衙│000000000000│7900元│98年11月1日│AFP0000000│││││分行││││││├──┼────────┼──────┼──────┼────────┼──────┼─────┼──┤│⑧│元隆包裝科技工業│兆豐商業銀行│00000000000│3050元│98年11月20日│WG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漁港分行││││││├──┼────────┼──────┼──────┼────────┼──────┼─────┼──┤│⑨│元隆包裝科技工業│兆豐商業銀行│00000000000│59170元│98年10月19日│WG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漁港分行││││││├──┼────────┼──────┼──────┼────────┼──────┼─────┼──┤│⑩│褲子大王百貨股份│合作金庫商業│000000000000│16540元│98年9月30日│LK0000000││││有限公司│銀行前鎮分行│6│││││├──┼────────┼──────┼──────┼────────┼──────┼─────┼──┤│⑪│大光明消防有限公彰化商業銀行│000000000000│3098元│98年10月31日│FN0000000││││司│博愛分行│00│││││├──┼────────┼──────┼──────┼────────┼──────┼─────┼──┤│⑫│侑威企業有限公司│台灣銀行新興│000000000000│3563元│98年10月25日│AB0000000│││││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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