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四九號
原告甲○○被告 齊建生 右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B法官洪碩垣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鄭翠蘭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四九號
原告甲○○被告 齊建生 右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B法官洪碩垣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鄭翠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