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訴字第240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6年上訴字第24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13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上訴字第2408號上訴人即被告甲○○原審選任辯護人 鄭丹逢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643號,96年5月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核其上訴書狀未據上訴人簽名蓋章,顯屬欠缺法律上必備之程式,茲限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6月13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林堭儀
法官郭豫珍法官莊謙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旻弘中華民國96年6月14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