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6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26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263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世忠上列被告因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8月20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簡光昌
法官莊鎮遠法官粘凱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8月20日
書記官唐明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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