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年度消債更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年消債更字第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消債更字第13號債務人 林文詳 上列債務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拾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程序,並未提出如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民事庭法官蘇錦秀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書記官藍友隆附表:
㈠說明如法院裁准更生,聲請人將如何籌措資金、擬定更生方
案以清償債務,並提出聲請人目前可負擔之還款方案,及相關證明資料(更生方案倘無履行之可能,法院將無法認可更生方案,債務人提出本件聲請將無實益)。
㈡聲請人自陳曾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共同協商債務清償方
案,該協商有無成立?倘不成立,請提出協商不成立之證明文件,並具體說明未能與債權銀行達成前置協商之原因、債權銀行所提出之還款方案內容及雙方未能達成協商之差距。倘已成立,請提出協商成立之證明文件,並說明聲請人何時毀諾?請具體說明有何不可歸責於己致履行顯有重大困難之事由?並提出相關事證。
㈢聲請人毀諾後,是否曾與其他債權人另行個別協商?若有,
協商之情形為何?協議之方案?若無,理由?㈣說明積欠本件金融機構債務之原因為何?是否有收入減少或
支出增加以致無法清償銀行款項之事由,並提出證明文件。㈤列表說明以聲請人、前配偶 周阡慧 及受扶養人 林兆希 為要保
人、被保險人之所有保險單及現在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其名稱、種類?每月(年)繳納保險費金額?並提出相關資料。㈥聲請更生前2年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
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㈦聲請人及受扶養人林兆希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券
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98年1月1日起至本裁定送達日前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仍應提供帳戶及帳號)。
㈧聲請人全戶有無領取任何補助金(如:教育補助、低收入戶
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補助?期間、數額?並提出相關證明。
㈨由地政事務所出具之門牌號碼宜蘭縣○○鄉○○路○○巷○○號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正本。
㈩由雇主所出具聲請人之薪資證明(含本俸、佣金、獎金、津
貼等)、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明細表及有無提供膳食。又聲請人倘有其他兼職收入,並應提出相關薪資收入證明。
聲請人最新申請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及聲請人前配偶周阡
慧及受扶養人林兆希之98、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最新申請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聲請人、前配偶及子女最近2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列表說明目前每月扶養子女之必要費用明細,並提出相關單
據。另前配偶周阡慧每月負擔扶養之金額若干,亦應一併說明,及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或單據。
聲請人最新全戶戶籍謄本附記事欄。
說明98、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所列永豐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之用途?並提出相關資料。
說明98、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所列新安東京
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所得來源為何?並提出相關資料。
債權人對聲請人之薪資所為強制執行之執行案號及扣押命令、移轉命令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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