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重訴字第9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重訴字第981號原告世仁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玉林 訴訟代理人 林宏信 律師被告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自強 訴訟代理人 張懷陸
薛仲祐 蔡昆輪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百零二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二十分,在本院第23法庭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琪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
書記官康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