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北小字第869號
法定代理人 陳日寬
訴訟代理人 鄭元智
被告 張家圖
訴訟代理人 郭力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怡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北小字第869號
法定代理人 陳日寬
訴訟代理人 鄭元智
被告 張家圖
訴訟代理人 郭力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