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8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84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游晨瑋(原名:游衵丞)選任辯護人林伯川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7464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3月29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林龍輝
法官吳軍良法官廖子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慈思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