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01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101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23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012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呂明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一百年度執聲字第五七四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呂明洲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又犯如附表編號9至10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
理由受刑人呂明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就附表編號1至8及附表編號9至10之罪分別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分別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3月23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黃裕仁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沈慧玲中華民國100年3月23日附表受刑人呂明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六月。│有期徒刑六月。│├────────┼──────────┼──────────┼──────────┤│犯罪日期│98年4月5日│98年4月5日│98年11月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檢署│臺灣臺中地檢署│臺灣臺中地檢署││年度案號│98年度毒偵緝字第195│98年度毒偵緝字第195│99年度毒偵字第1393號│││號│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字第4148號│98年度訴字第4148號│99年度易字第1548號││實├──────┼──────────┼──────────┼──────────┤│審│判決日期│98年12月31日│98年12月31日│99年5月31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474號│99年度上訴字第474號│99年度易字第154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年4月13日│99年4月13日│99年6月2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4506號│99年度執字第4506號│99年度執字第7258號│└────────┴──────────┴──────────┴──────────┘
受刑人呂明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竊盜罪│竊盜罪│竊盜罪│├────────┼──────────┼──────────┼──────────┤│宣告刑│有期徒刑三月。│有期徒刑五月。│有期徒刑五月。│├────────┼──────────┼──────────┼──────────┤│犯罪日期│99年3月23日│98年11月10日│98年底之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檢署│臺灣臺中地檢署│臺灣臺中地檢署││年度案號│99年度偵字第9836號│99年度偵字第11394號│99年度偵字第11394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簡字第464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6月30日│99年8月17日│99年8月17日│├─┼──────┼──────────┼──────────┼──────────┤│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簡字第464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年8月2日│99年9月13日│99年9月13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9085號│99年度執字第12347號│99年度執字第12347號│└────────┴──────────┴──────────┴──────────┘
受刑人呂明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竊盜罪│竊盜罪│竊盜罪│├────────┼──────────┼──────────┼──────────┤│宣告刑│有期徒刑五月。│有期徒刑五月。│有期徒刑五月。│├────────┼──────────┼──────────┼──────────┤│犯罪日期│99年3月25日│99年4月11日│99年5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檢署│臺灣臺中地檢署│臺灣臺中地檢署││年度案號│99年度偵字第11394號│99年度偵字第11394號│99年度偵字第11394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8月17日│99年8月17日│99年8月17日│├─┼──────┼──────────┼──────────┼──────────┤│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年9月13日│99年9月13日│99年9月13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2347號│99年度執字第12347號│99年度執字第12347號│└────────┴──────────┴──────────┴──────────┘
受刑人呂明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罪名│竊盜罪│││├────────┼──────────┼──────────┼──────────┤│宣告刑│有期徒刑八月。│││├────────┼──────────┼──────────┼──────────┤│犯罪日期│99年5月10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檢署││││年度案號│99年度偵字第11394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實├──────┼──────────┼──────────┼──────────┤│審│判決日期│99年8月17日│││├─┼──────┼──────────┼──────────┼──────────┤│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易字第242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年9月13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12347號│││└────────┴──────────┴──────────┴──────────┘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