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1年司催字第1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催字第131號聲請人大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勳 代理人 陳美伶 上列聲請人聲請遺失證券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請補繳委任陳美伶辦理公示催告之民事委任書。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1年司催字第1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催字第131號聲請人大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勳 代理人 陳美伶 上列聲請人聲請遺失證券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請補繳委任陳美伶辦理公示催告之民事委任書。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