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年度金上訴字第72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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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年金上訴字第7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加重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9年度金上訴字第726號上訴人即被告 萬紀中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8年12月2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被告具狀撤回上訴(有撤回上訴狀可按),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楊清安
法官王慧娟法官陳珍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盧建元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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