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7年度雄小調字第589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臺灣麥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 理 人 甲○○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小調字第589號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於中華
民國97年7月15日上午10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民事調解室一(3樓)調解爭議:
  法 官 劉定安
  書記官 楊銘仁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黃翠娟  到
相 對 人 乙○○ 到
調解委 員  葉明瑞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葉明瑞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聲請人代理人:甲○○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當場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貳萬壹仟壹佰肆拾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15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楊銘仁
           法 官  劉定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楊銘仁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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