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8年度司鳳保險簡調字第11號民事其他文書

聲 請 人 友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訴訟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丁○○
  訴訟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 司鳳 保險簡調字第1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調
解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10月13日上午10時50分在鳳山簡易庭二樓
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陳俐嫺
   調解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對人代理人 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同意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伍萬柒仟 陸佰伍拾捌
  元。給付方式: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前清償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13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13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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