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48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4836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朱俊彥上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字第13593號、100年度執聲字第357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朱俊彥因犯如附表所示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等罪,各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參年陸月。
理由朱俊彥因犯如附表所示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張德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自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王麗雯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附表:受刑人朱俊彥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99年5月1日│99年5月1日│99年5月1日│├──────┼────────┼────────┼────────┤│偵查機關年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檢察署100年度偵│檢察署100年度偵│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705號│字第2705號│字第2705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598│100年度訴字第598│100年度訴字第598││││號│號│號││事實審├──┼────────┼────────┼────────┤││判決│100年9月7日│100年9月7日│100年9月7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598│100年度訴字第598│100年度訴字第598││││號│號│號││判決├──┼────────┼────────┼────────┤││判決││││││確定│100年9月26日│100年9月26日│100年9月26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執│檢察署100年度執│檢察署100年度執│││字第13254號(編│字第13254號(編│字第13254號(編││備註│號1─5應執行有期│號1─5應執行有期│號1─5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2月)│徒刑15年2月)│徒刑15年2月)│└──────┴────────┴────────┴────────┘┌──────┬────────┬────────┬────────┐│編號│4│5│6│├──────┼────────┼────────┼────────┤│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年2月│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99年5月1日│99年6月6日│99年7月10日至│││││99年7月16日│├──────┼────────┼────────┼────────┤│偵查機關年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檢察署100年度偵│檢察署100年度偵│檢察署99年度偵字│││字第2705號│字第2705號│第16934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598│100年度訴字第598│100年度訴字第││││號│號│1521號││事實審├──┼────────┼────────┼────────┤││判決│100年9月7日│100年9月7日│100年9月14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598│100年度訴字第598│100年度訴字第││││號│號│1521號││判決├──┼────────┼────────┼────────┤││判決││││││確定│100年9月26日│100年9月26日│100年9月30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執│檢察署100年度執│檢察署100年度執││備註│字第13254號(編│字第13254號(編│字第12289號(編│││號1─5應執行有期│號1─5應執行有期│號6─7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2月)│徒刑15年2月)│徒刑10年)│└──────┴────────┴────────┴────────┘┌──────┬────────┬────────┬────────┐│編號│7│8│9│├──────┼────────┼────────┼────────┤│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9年│有期徒刑3年│├──────┼────────┼────────┼────────┤│犯罪日期│99年8月29日│99年4月28日│99年5月18日│├──────┼────────┼────────┼────────┤│偵查機關年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檢察署99年度偵字│檢察署99年度偵字│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16934號│第15982、19644號│第15982、19644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1521號│213號│213號││事實審├──┼────────┼────────┼────────┤││判決│100年9月14日│100年9月29日│100年9月29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1521號│213號│213號││判決├──┼────────┼────────┼────────┤││判決││││││確定│100年9月30日│100年10月24日│100年10月24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執│檢察署100年度執│檢察署100年度執│││字第12289號(編│字第13339號(編│字第13339號(編││備註│號6─7應執行有期│號8─9應執行有期│號8─9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徒刑11年)│徒刑11年)│└──────┴────────┴────────┴────────┘┌────────┬────────┬────────┬────────┐│編號│10│1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9年7月16日│99年7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毒│臺中地檢99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3010號│偵字第3010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事實審││247號│247號│││├────┼────────┼────────┼────────┤││判決日期│100年10月11日│100年10月11日││├───┼────┼────────┼────────┼────────┤││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緝字第│100年度訴緝字第│││判決││247號│247號│││├────┼────────┼────────┼────────┤││判決│100年11月7日│100年11月7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13593號(│執字第13593號(││││編號10、11已定應│編號10、11已定應││││執行刑1年6月)│執行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