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679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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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679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6795號聲請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非訟代理人甲○○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和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和德工程有限公司)、丁○、戊○○、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和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和德工程
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稱記錄之公司登記事項表。
中華民國96年7月5日
簡易庭法官林明洲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5日
書記官張美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