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1681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除字第168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1月0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除字第1681號聲請人乙○○訴訟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10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證券,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鈞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072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如附表所載證券無效等語。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07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9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1月4日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張松鈞
法官陳秀貞法官羅郁婷┌────────────────────────────────┐│附表:98年度除字第168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1│200│├──┼───────────────┼───────┼──┼──┤│002│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1│40│├──┼───────────────┼───────┼──┼──┤│003│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48│├──┼───────────────┼───────┼──┼──┤│004│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79NX0000000│1│10│││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005│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79NX0000000│1│190│││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006│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81NX0000000│1│84│││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007│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659│├──┼───────────────┼───────┼──┼──┤│008│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1│1000│├──┼───────────────┼───────┼──┼──┤│009│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12│├──┼───────────────┼───────┼──┼──┤│010│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212│└──┴───────────────┴───────┴──┴──┘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8年11月5日
書記官楊婷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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