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1年度士小字第627號
原 告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昕紘
訴訟代理人 林素鈴
被 告 吳菊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1年7月24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伍仟伍佰叁拾貳元,及自民國一百零
一年六月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理由要領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
出書狀作何聲明、陳述,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
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被告駕駛車號00-0000號車,
於民國100年10月26日下午5時58分許,行經新北市○○區○
道○號35公里300公尺處時,因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致撞
及原告所承保之被保險人 甘春蘭 所有,由訴外人 王宏翔 駕駛
之車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車輛),造成系爭
車輛受損,全案由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泰山分隊處理
在案。原告依保險契約賠付系爭車輛修理費用共計新臺幣(
下同)16,599元(烤漆、鈑金工資共15,204元,零件1,395
元),其損害肇因於被告之過失行為,依法應賠償因此所生
之損害,爰依民法第191之2條及保險法第53條之規定,代位
被保險人向債務人求償,請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16,599元,
及自本件訴狀送達被告之翌日(即101年6月5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三、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
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不法毀損他
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民
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1條之2前段、第196條分別定有
明文。又保險法第53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
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
,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
人之請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查原告主張之事實,業經提出保單查詢、行照、駕照、國道
公路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道路交通事故當
事人登記聯單、估價單、車輛照片、統一發票等影本為證,
被告復未到庭爭執,是堪信原告主張被告因過失不法損害訴
外人之財產為真實,且原告既已依保險契約賠償訴外人因
本件車禍事故所受損失,原告自得依前開規定請求被告負擔
損害賠償責任。
四、以下審酌其金額:原告主張支出之修復費用共為16,599元,
由卷附資料之烤漆、鈑金工資部分為15,204元、零件部分為
1,395元,其中零件部分應予折舊,而依行政院86年12月30
日行政院台(86)財字第52053號令發佈之修正固定資產耐
用年數表及行政院45年7月31日台(45)財字第4180號函公
佈之固定資產折舊率表所示,自用小客車之折舊年限為5年
,依定率遞減法折舊率為千分之369,復參酌營利事業所得
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項規定:「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平
均法或定律遞減法者,以1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
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
月者,以1月計。」查本件系爭車輛出廠日為97年9月,有汽
車行車執照影本附卷可參,距肇事日期100年10月26日,應
折舊3年2月(未滿1月,以1月計),據此,系爭車輛更換零
件部分應折舊1,067元(計算式詳如附表,元以下4捨5入)
,即零件部分僅得請求328元,是原告共計得請求之修復費
用合計為15,532元(15204+328=15532)。
五、從而,原告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保險代位之法律關係,訴
請被告應給付原告15,532元,及自101年6月5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
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第1項適用小額程序所為被
告部分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436條之20規定,應依職權就
原告勝訴部分宣告假執行,並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為
1,000元(第一審裁判費),應由被告負擔。
中華民國101年8月7日
士林簡易庭法官李建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應記載
上訴理由,表明關於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與依訴訟
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
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
繕本)。
中華民國101年8月7日
書記官羅以佳
附表:
第1年折舊額1395×0.369=515
第2年折舊額(00000000)×0.369=325
第3年折舊額(000000000000)×0.369=205
第3年後2個月折舊額(000000000000-000)×0.369×2/12
=22
3年2個月折舊額共515+325+205+22=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