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213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213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2134號上訴人即被告 盧郁棋 選任辯護人 鄭芃 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074號,中華民國113年2月2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林柏泓
法官葉乃瑋法官錢衍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筱惠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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