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302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30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3021號上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莊師維選任辯護人劉政杰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審金訴字第2236號,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林柏泓
法官葉乃瑋法官錢衍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筱惠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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