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重訴字第227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重訴字第22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塗銷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二二七三號
原告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送達代收人乙○○被告丁○○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鄭純惠
法官黃明發法官林孟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書記官劉寶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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