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5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547號檢察官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8月29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銘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8月8日
書記官鄭敏郎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5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547號檢察官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8月29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銘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8月8日
書記官鄭敏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