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度簡上字第22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簡上字第2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18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二二○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協益飼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八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王慧娟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沈建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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