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2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28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余政融選任辯護人張淑琪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21872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美玲
法官張凱鑫法官曾佩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譚系媛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