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簡字第50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恐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5年度簡字第503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堅揚選任辯護人許祖榮律師上列被告因恐嚇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4年度偵字第2852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黃堅揚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參叁罪,各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黃堅揚(另涉犯恐嚇及妨害名譽罪嫌部分,經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與凃芷函原為男女朋友,凃芷函並曾提供其私密照片之電子檔案予黃堅揚留存。嗣因凃芷函與黃堅揚分手後,黃堅揚心生不滿,明知上開檔案若外流,將對凃芷函之名譽造成危害,仍基於恐嚇之犯意,於附表所示時間、在新北市○○區○○路0段000巷0○0號居所,以附表所示方式,傳送如附表內容所示之加害名譽簡訊及臉書訊息至凃芷函所使用之**********(號碼詳卷)號行動電話及臉書帳號訊息收件匣內,致生危害於凃芷函。
二、訊據被告黃堅揚固坦承有於附表所示時間,分別以簡訊及臉書訊息之方式傳送各該訊息予告訴人凃芷函,惟辯稱:伊當時是問告訴人為何其他人也有她的私密照,她不回答,伊一氣之下,才說要上傳照片,但伊並沒有真的上傳她的照片等語。經查:
(一)被告於前揭時、地,以行動電話傳送上述簡訊至告訴人使用之行動電話一情,業據被告供述在卷,核與證人即告訴人凃芷函於偵查中證述之內容相符,並有簡訊內容及臉書私人訊息翻拍照片在卷可憑,此情已足認定。
(二)所謂恐嚇,指凡一切言語、舉動足以使人生畏怖心者均屬之,而該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心,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且僅以受惡害之通知者心生畏懼而有不安全之感覺為已足,不以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為要件。觀諸被告所傳送前述簡訊內容及臉書訊息包含「我會找辣一點照片幫妳增加人氣」、「不然我造(應為「照」之誤)妳意思一定上傳妳美麗用來騙人的照片」、「一千多張照片,我只挑妳最自然裡的三百多張私傳給她們,至於會如何該付出的罪過我坦然接受,妳要有心理準備,就這樣了」,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均隱含被告暗示將上傳告訴人裸露之照片,且各該照片之裸露程度甚至可能到達影響告訴人名譽之程度,否則應無自承「罪過」之理,而現今社會網路及媒體使用頻率甚高,經由網路傳播他人私密影像檔案,極可能損害該他人名譽,是被告為前揭話語,自屬以加害告訴人名譽之恫嚇行為,告訴人於接獲被告傳送之上開訊息內容後,因擔心檔案外流致名譽受損而心生畏懼,亦與常情相符。且告訴人收受前述簡訊及臉書訊息後,旋即於104年7月17日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申告,亦有告訴人詢問筆錄存卷可參。足認告訴人確因前述留言,而生恐遭被告加害名譽之畏怖心。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被告如附表編號一、二、三所示之先後3次恐嚇犯行,分別相隔3日、1日,堪認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因感情糾紛,竟不思以和平方式解決紛爭,反以前述簡訊及臉書私人訊息恐嚇告訴人,又被告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未見有明確悔悟之意;兼衡被告於警詢自陳之智識程度為二專畢業,小康之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0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6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105年2月24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林俊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華民國105年2月24日
書記官陳家宏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附表┌──┬────┬────┬─────────────────┐│編號│發表日期│方式│內容│├──┼────┼────┼─────────────────┤│一│0000000│手機簡訊│1、我會找辣一點照片幫妳增加人氣,│││││當妳不敢公開就是心虛,大騙子,│││││妳沒有辦法在騙其他男人了,不要│││││覺得自己可憐,妳是可惡,自大搖│││││擺,給妳一個讚│││││2、妳罵我爛人沒品,又封鎖我,很好│││││,是妳逼我上傳那些照片是嗎?給│││││妳十分鐘道歉和解除封鎖,不然我│││││造妳意思一定上傳妳美麗用來騙人│││││的照片│││││3、十分鐘過了,謝謝妳的決定│├──┼────┼────┼─────────────────┤│二│0000000│手機簡訊│妳繼續封鎖好了,我已經將所有照片處│││││理的方式和原由告訴所有公開朋友了解│││││妳的不能理解行為和背叛,還有我們已│││││經分手了,妳沒權利告訴我上傳什麼,│││││我沒違法,至於私傳分享給按妳讚的那│││││些男生,是妳要我選擇如此的,我一定│││││會如妳所願這樣處理,因為妳背叛而逃│││││避搖擺肖張只會騙人,不把騙人感情的│││││公道還回,謝謝妳多情的大騙子。│├──┼────┼────┼─────────────────┤│三│0000000│臉書私訊│一千多張照片,我只挑妳最自然裡的三│││││百多張私傳給她們,至於會如何該付出│││││的罪過我坦然接受,妳要有心理準備,│││││就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