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6年度建上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6年建上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4月11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建上字第26號上訴人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法定代理人 江金樟 訴訟代理人 王啟榕
吳碧娟 律師被上訴人茂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茂聰 訴訟代理人 杜孟真 律師本件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4月11日
工程法庭
法官林雅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4月11日
書記官陳雅芳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