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度司拍字第54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司拍字第5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0月19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拍字第547號聲請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非訟代理人丙○○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81條之17、第873條、第867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㈠第三人乙○○○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
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1,92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下同)93年2月16日起至122年2月16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第三人乙○○○於93年3月2日邀同第三人 宋智莊 為保證
人向聲請人借用1,600,000元,借款期限至113年3月2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第三人乙○○○自99年7月1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567,474元,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第三人乙○○○已於95年8月18日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並登記予相對人,然不影響聲請人權利。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貸款契約影本1件、土地登記謄本2件、建物登記謄本1件等為證。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10月19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9年10月22日
書記官陳怡吟┌─────────────────────────────┐│附表:99年度司拍字第547號│├──┬────────────────┬─┬────┬──┤││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編號├───┬────┬───┬───┤├────┤│││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001│台南縣○○○鄉○○○段│135-6│建│96.00│全部│├──┼───┼────┼───┼───┼─┼────┼──┤│002│台南縣○○○鄉○○○段│162-4│建│2.00│全部│└──┴───┴────┴───┴───┴─┴────┴──┘┌──────────────────────────────────────────┐│附表(建物)︰99年度司拍字第547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權│││建│││├─┬─┬─┬─┬─┼──┬─┬─┬─┤││││││主要建築│一│二│夾│合│面│主要│陽│電│面│利││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梯│積│││││││材料及││││││建築││樓││範│││號││││││││單│││梯│單│││││││房屋層數│層│層│層│計│位│材料│台│間│位│圍│├──┼─┼──────┼────┼────┼─┼─┼─┼─┼─┼──┼─┼─┼─┼─┤│001│54│台南縣仁德鄉│台南縣仁│2層樓房│53│48│16│11│平│鋼筋│4.│11│平│全│││7│二行村中正西│德鄉大甲│鋼筋混凝│.0│.7│.8│8.│方│混凝│29│.4│方│││││路211巷21號│段135-6│土造│0│1│5│56│公│土造││5│公││││││地號││││││尺││││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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