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117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金訴字第11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金訴字第219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600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17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燕金選任辯護人姜鈞律師
林立律師 張義群 律師被告 林思語 選任辯護人 陳仲豪 律師被告 李湘榛 選任辯護人 黃健誠 律師被告林晁旭
住○○市○○區○○路○段000巷00弄00號0樓選任辯護人 曾冠鈞 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及追加起訴,前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田德煙
法官郭勁宏法官廖慧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資念婷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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