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1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136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臺南監獄臺南分監執行中)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月24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鄭文祺
法官許蕙蘭法官黃翰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文心中華民國97年1月25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1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136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臺南監獄臺南分監執行中)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月24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鄭文祺
法官許蕙蘭法官黃翰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文心中華民國9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