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簡字第43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2年度簡字第437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丁孟柔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偵字第140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丁孟柔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一)丁孟柔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各別犯意,先後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地點,趁店內人員 陳鵬升 、 柯建安 、 潘麟宇 、 賴佩容 未注意之際,徒手竊取如附表所示之店內物品。嗣於民國101年12月25日9時50分許,丁孟柔竊取附表編號4之 屈臣 氏師大店之財物,迅速逃離現場,行經臺北市○○路○○巷口,為警攔檢盤查,始悉上情。
(二)案經陳鵬升、柯建安、潘麟宇、賴佩容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報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經查,被告丁孟柔於警詢及偵查中對前揭犯罪事實均坦承不諱(見偵卷第6至第8頁、第48至第49頁),核與證人陳鵬升、柯建安、潘麟宇、賴佩容於警詢及偵查時證述情節相符(見偵卷第9頁至第10頁、第11頁至第12頁、第13頁及背面、第
66頁及背面;偵卷第57至第58頁),並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扣押筆錄(見偵卷第15至第16頁、第19至第21頁)、扣押物品目錄表(見偵卷第17頁、第22頁)、贓物照片(見偵卷第26頁至第29頁、第67頁)、監視錄影翻拍照片(見偵卷第32至第36頁)、贓物認領保管單(見偵卷第23至第25頁、第68頁)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前揭犯行均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前揭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又被告所犯上開各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任意竊取他人財物,侵害他人財產安全,行為實有可議,惟考量其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尚知悔悟,衡以其所竊上開商品市價尚非甚鉅,竊得之商品大部分業經陳鵬升、柯建安、潘麟宇、賴佩容領回,有贓物認領保管單可稽,犯罪所生危害業已減低,及其犯罪動機、目的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刑及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55條、第51條第6款、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周泰德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李玟郁中華民國102年3月3日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犯罪時間│犯罪地點│被害人│失竊財物│財物價值(│行竊手法│││││││新臺幣)││├──┼─────┼────┼───┼────┼─────┼────┤│1│101年11月│新北市新│賴佩容│天天敷天│1,070元│徒手竊取│││間某日│莊區中正││天美麗面││││││路516之2││膜10張、││││││號(屈臣││肌研卵肌││││││氏輔仁店││ 溫和 去角││││││)││質洗面乳││││││││1條、肌││││││││研卵 肌溫 ││││││││和去角質││││││││泡洗顏1││││││││瓶│││├──┼─────┼────┼───┼────┼─────┼────┤│2│101年12月1│臺北市大│柯建安│巴黎萊雅│2,749元│徒手竊取│││7日中午12│安區 羅斯 ││水清晰抗│││││時50分許│福路2段││油保溼水││││││19號(屈││2瓶、NAR││││││臣氏杭州││UKO 森玫 ││││││店)││瑰水立方││││││││保濕面膜││││││││1盒、曼││││││││ 秀雷敦保 ││││││││溼潤唇膏││││││││3條、巴││││││││ 黎萊雅眼 ││││││││唇卸妝液││││││││1瓶、旁││││││││氏毛穴淨││││││││白美肌卸││││││││妝油2瓶││││││││、 蜜妮含 ││││││││水防曬保││││││││濕水凝乳││││││││1瓶│││├──┼─────┼────┼───┼────┼─────┼────┤│3│101年12月1│臺北市中│潘麟宇│露得清深│2,125元│徒手竊取│││7日中午12│正區南昌││層淨透化│││││時58分許│路2段70││妝水200││││││號(屈臣││毫升2瓶││││││氏新古亭││、露得清││││││店)││深層卸妝││││││││乳200毫││││││││升2瓶、││││││││保濕專科││││││││化妝水20││││││││0毫升1瓶││││││││、Biore││││││││深層卸妝││││││││精華露││││││││230毫升│││├──┼─────┼────┼───┼────┼─────┼────┤│4│101年12月│臺北市大│陳鵬升│ 多芬 深層│1,163元│徒手竊取│││25日上午9│安區師大││卸妝液慕│││││時50分許│路43號(││斯2瓶、B││││││ 屈臣氏 師││iore深││││││大店)││層卸妝乳││││││││1瓶、蒂││││││││ 芬妮亞防 ││││││││曬乳1瓶││││││││、CARMEX││││││││保濕唇膏││││││││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