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30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130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8月1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1302號聲請人 王蓮成彭仁爕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2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6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8月15日
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黃柄縉
法官邱蓮華法官黃媚鵑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8月15日
書記官羅敬惟┌───────────────────────────────────────────────────┐│附表:103年度除字第130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2-ND-0000000-0││1│1000││├──┼───────────────┼──────────────┼────┼───┼────┼───┤│0002│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2-ND-0000000-0││1│1000││├──┼───────────────┼──────────────┼────┼───┼────┼───┤│0003│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2-ND-0000000-0││1│1000││├──┼───────────────┼──────────────┼────┼───┼────┼───┤│0004│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2-ND-0000000-0││1│1000││├──┼───────────────┼──────────────┼────┼───┼────┼───┤│0005│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5-ND-0000000-0││1│1000││├──┼───────────────┼──────────────┼────┼───┼────┼───┤│0006│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6-ND-0000000-0││1│1000││├──┼───────────────┼──────────────┼────┼───┼────┼───┤│0007│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8-ND-0000000-0││1│1000││├──┼───────────────┼──────────────┼────┼───┼────┼───┤│0008│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8-ND-0000000-0││1│1000││├──┼───────────────┼──────────────┼────┼───┼────┼───┤│0009│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9-ND-0000000-0││1│1000││├──┼───────────────┼──────────────┼────┼───┼────┼───┤│0010│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7-NX-0000000-0││1│702││├──┼───────────────┼──────────────┼────┼───┼────┼───┤│0011│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89-NX-0000000-0││1│131││├──┼───────────────┼──────────────┼────┼───┼────┼───┤│0012│上海商業儲蓄銀行│090-NX-0000000-0││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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