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3年度建字第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3年建字第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26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建字第9號原告竑祥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徐增祥 被告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永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5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佰玖拾貳萬陸仟柒佰玖拾肆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被告經公示送達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原告起訴原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3,926,794元,及自民國103年12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見本院卷第2頁)。嗣減縮聲明為被告應給付原告3,926,794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見本院卷第40頁)。其變更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揆諸前開規定,應予准許。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原告於100年間承攬被告位於雪霸國家公園至雪見道路未完成路段之加勁護坡擋土牆興建工程,被告開立如附表所示支票(下合稱系爭支票)以支付原告工程款合計2,972,165元,詎原告於103年10月6日提示附表編號1、4所示支票,均未獲兌現。又原告自103年6月起至103年9月止承攬被告位於苗栗縣泰安鄉八卦村之加勁護坡擋土牆興建及機具點工工程,原告業已施工完畢,被告亦遲未給付原告工程款合計954,629元。原告迭向被告催討上開工程款共計3,926,794元(2,972,165+954,629=3,926,794),均未獲置理,爰依承攬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報酬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按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民法第490條第1項定有明文。經查,本件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支票(見本院卷第4頁、第5頁)、泰安鄉八封村 農苗泰 20
3農路災害復建工程台基營造工作款計價單2紙(見本院卷第7頁至第9頁)、加勁擋土牆工程請款單1紙(見本院卷第10頁、第74頁)、加勁護坡擋土牆承攬契約(見本院卷第43頁至第45頁)、施工照片(見本院卷第52頁至第59頁)等件為證。且證人即被告之工地主任 邱為忠 到庭具結證稱:我於103年6月間在苗栗縣泰安鄉八卦村負責監工原告施作之加勁護坡擋土牆工程,並代理被告於工程款計價單、請款單上簽名,以示原告在現場施作,兩造約定之報酬如計價單、請款單所示內容,且其上之施工項目均已結案完畢等語(見本院卷第74頁、第75頁)。而被告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爭執,經本院調查前揭證據之結果,堪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依承攬之法律關係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承攬報酬及法定遲延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原告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審酌後,於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另一一論駁,附此敘明。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華民國104年5月2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張新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4年5月26日
書記官劉立晨附表:
┌──┬──────────┬──────┬─────┬───────┬────────┬───────┐│編號│發票人│票面金額│支票號碼│發票日│付款人│受款人││││(新臺幣)││(民國)│││├──┼──────────┼──────┼─────┼───────┼────────┼───────┤│1│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756,000元│AJ0000000│103年10月5日│臺灣銀行苗栗分行│竑祥有限公司│├──┼──────────┼──────┼─────┼───────┼────────┼───────┤│2│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756,808元│AJ0000000│103年11月5日│臺灣銀行苗栗分行│竑祥有限公司│├──┼──────────┼──────┼─────┼───────┼────────┼───────┤│3│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1,229,669元│AJ0000000│103年12月5日│臺灣銀行苗栗分行│竑祥有限公司│├──┼──────────┼──────┼─────┼───────┼────────┼───────┤│4│台基營造工程有限公司│229,688元│AJ0000000│103年10月5日│臺灣銀行苗栗分行│竑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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