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司拍字第54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司拍字第5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7月2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拍字第544號聲請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非訟代理人丁○○相對人甲○○○○○○相對人丙0000000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各負擔2分之1。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81條之17、第873條、第86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相對人 吳怡真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
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4,86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2年3月25日起至122年3月25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吳怡真於①92年4月4日②92年4月4日③95年3月6
日邀同相對人丙0000000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用①2,050,000元②2,000,000元③139,588元,借款期限至①112年4月4日②112年4月4日③112年3月6日止,均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①98年2月4日②98年2月4日③98年2月14日起即未繳納本息,尚欠本金①1,742,909元②1,675,618元③86,121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期間相對人吳怡真於94年10月31日將附表所示之土地部份及建物贈與並移轉登記不動產所有權予相對人丙0000000,然不影響聲請人之權利。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個人房屋貸款契約影本2件、信用卡、現金卡、二胎房貸申請書影本1件、信用卡申請書影本等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7月24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8年8月3日
書記官陳怡吟┌─────────────────────────────┐│附表:98年度司拍字第544號│├──┬────────────────┬─┬────┬──┤││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編號├───┬────┬───┬───┤├────┤│││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001│台南市○○○區○○○段│102-44│建│66.00│全部│├──┴───┴────┴───┴───┴─┴────┴──┤│甲○○○○○○所有權利範圍4分之3││丙0000000所有權利範圍4分之1│└─────────────────────────────┘┌──────────────────────────────────────────────┐│附表(建物)︰98年度司拍字第544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權│││建│││├─┬─┬─┬─┬─┬─┬─┬─┼──┬─┬─┤││││││主要建築│一│二│三│四│五│騎│合│面│主要│陽│面│利││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建築│││範│││號│││││││││││單│││單│││││││房屋層數│層│層│層│層│層│樓│計│位│材料│台│位│圍│├──┼─┼──────┼────┼────┼─┼─┼─┼─┼─┼─┼─┼─┼──┼─┼─┼─┤│001│38│台南市安平區│台南市安│5層樓房│38│48│48│48│36│10│22│平│鋼筋│19│平│全│││46│建平四街18巷│平區新南│鋼筋混凝│.2│.2│.2│.2│.8│.1│9.│方│混凝│.4│方│││││30號│段102-44│土造│1│0│0│0│2│3│76│公│土造│4│公││││││地號│││││││││尺│││尺│部│├──┴─┴──────┴────┴────┴─┴─┴─┴─┴─┴─┴─┴─┴──┴─┴─┴─┤│所有權人:丙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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