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司拍字第42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司拍字第4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7月2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拍字第423號聲請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相對人乙00000000
號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乙00000000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第三人丙○○○○○○對聲請人所欠借款之清償,設定新臺幣(下同)4,04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4年6月27日起至124年6月27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第三人 鐘耀昇 於94年6月28日向聲請人借用3,360,000元之房屋貸款,借款期限至114年6月28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對於聲請人所負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第三人鐘耀昇未依約繳納現金卡債務,上開房屋貸款繳納本息至98年6月2日止,尚欠本金共2,890,657元及現金卡借款395,995元,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建物登記謄本1件、土地登記謄本2件、借款借據暨約定書影本1件、動撥申請書影本1件、協議書影本1件、本票影本1件、現金卡申請書影本1件、帳戶還款明細查詢等為證。
四、依相對人 鐘黃秋霞 於98年4月10日所提之陳述意見狀,陳稱其所提供之不動產擔保範圍應不包含鐘耀昇之現金卡債務,且房屋貸款均依約按時繳納,聲請人自應不得聲請拍賣抵押物,惟非訟事件係採形式審查,無從審酌屬於實體上法律關係之事由,聲請人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7月24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8年7月31日
書記官許志杰┌───────────────────────────────┐│附表:98年度司拍字第423號│├──┬──────────────────┬─┬────┬──┤││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編號├───┬────┬────┬────┤├────┤│││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001│臺南市○○區○○○○段│370-54│建│58.00│全部│├──┼───┼────┼────┼────┼─┼────┼──┤│002│臺南市○○區○○○○段│370-216│雜│6.00│全部│└──┴───┴────┴────┴────┴─┴────┴──┘┌────────────────────────────────────────────┐│附表(建物)︰98年度司拍字第423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三│四│屋│合│面│主要│陽│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頂││積│││積│││││││材料及│││││突│││建築││││││號││││││││出││單│││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層│層│物│計│位│材料│台│位││├──┼─┼─────┼────┼────┼─┼─┼─┼─┼─┼─┼─┼──┼─┼─┼──┤│001│12│臺南市東區│臺南市東│4層樓房│35│34│34│34│9.│14│平│鋼筋│12│平│全部│││22│中華東路2│區虎尾寮│鋼筋混凝│.8│.7│.7│.7│63│9.│方│混凝│.4│方││││3│段48巷17弄│段370-54│土造│4│9│9│9││84│公│土造│6│公│││││28號│地號││││││││尺│││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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